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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联创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欢迎使用金联创软件产品(以下简称“金联创”)。以下所述条款和条件即构成您与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创 ”)就金联创使用许可所达成的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 ”)。

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条款和条件,那么您将无法使用金联创相关软件提供的服务。当您单击“接受并继续 ”按钮时,即表示您已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通告和隐私权政策等,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

金联创有权随时修改前述条款和条件,并只需公示于金联创网站(www.315i.com),而无需征得您的事先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即时生效。在金联创修改协议条款后,您继续使用金联创应被视作您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

除非得到金联创的书面授权,任何人将不得修改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汇的含义为:

金联创: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详见金联创网站(www.315i.com)金联创软件产品介绍及说明。金联创有权更改软件产品名称和功能。

第二条 金联创使用方式

1、您必须通过金联创的客户端软件来访问或使用金联创,对于通过其它手段登录、使用所造成的后果,金联创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您需凭您的帐号、密码登录金联创。金联创仅根据您的帐号和密码确认使用金联创的用户身份。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帐号和密码,并对其使用及其遗失自行承担责任。您同意,如其您的帐号和密码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金联创。您在此同意并确认,金联创对因上述情形产生的遗失或损害不负责任。

3、金联创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金联创及其相关功能的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金联创进一步保留在金联创软件系统中开发新的功能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金联创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

第三条 软件许可使用费

1、软件许可使用费根据金联创相关收费标准收取。金联创将事先在金联创网站公布收费标准。

2、所有的费用需通过金联创接受的支付方式事先支付。前述软件许可使用费不包含其它任何税款、费用或相关汇款等支出,否则您应补足付款或自行支付该费用。

3、除非本协议另行约定,您所支付的软件许可使用费均不作退返。

4、免费的试用服务,不应视为金联创放弃收费的权利。金联创保留随时通知您并收取相应费用的权利。

5、金联创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单方调整费用标准及收费方式,并公示于金联创网站,而无需获得您的事先同意。但调整日前已经支付软件许可使用费的用户不受影响。

第四条 您的权利和义务

1、您保证:您向金联创提交的注册信息均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以符合及时、详尽和准确的要求;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且您通过金联创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真实的,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您向金联创承诺,您使用金联创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您不会将金联创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被本协议、条款和通告所禁止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3、您保证不得出售、转售或复制、开发金联创授予的使用权限;不得基于商业目的模仿金联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复制和模仿金联创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不得未经金联创许可基于此软件或其内容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

4、您进一步同意对金联创和/或金联创任何部分(软件产品、页面标识、服务品牌、资讯、信息)不进行复制、翻译、修改、适应、增强、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转租或作任何商业目的的使用。您同意约束其有必要使用金联创的员工、代理、咨询者或顾问遵守前述之义务,并就其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对金联创负责就如同您自身违反一样。

5、您同意如您使用金联创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服务,对于您和第三方之间的纠纷,金联创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您承诺通过金联创进行的活动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您使用金联创的行为,导致金联创或任何第三方为此承担了相关的责任,则您需全额赔偿金联创或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支出及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7、如您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给金联创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失,您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金联创承担了上述责任,则您同意赔偿金联创的相关支出和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8、您同意如您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或金联创的各项规则、通告,金联创有权单方判断立即终止您使用金联创,而无需事先通知并不退还已收取的任何费用。

9、你同意在使用金联创的同时,同意接受金联创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第五条 金联创的权利和义务

1、金联创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许可您使用金联创。

2、金联创有权在其服务器上复制保存您的信息,并用之为了您的利益与您联络。

3、金联创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各项规则的信息或链接,包括金联创对此有合理怀疑的信息。金联创有权单独对您提供的信息是否属于上述范围做出判断。

4、金联创没有义务对您使用金联创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是,金联创保留权利在任何时候、无需给予通知并可以凭借任何理由终止您使用金联创。

5、金联创保留权利在任何时候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或政府要求的需要而披露任何信息,或由金联创自主决定全部或部分地编辑、拒绝传送或删除任何信息或资料。

6、金联创保证其所提供的金联创的合法性,该软件产品按 “ 现状 ” 提供,不含有任何旨在破坏您计算机数据和获取您隐私的恶意代码。

7、上述保证将替代所有其它保证。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特此替代所有其它保证、条件和声明,无论是明示的、默示的、口头的、法定的和其它方式,并且无论是依据本协议或其它协议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不侵权、适合市场销售及适用于某个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

8、如您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被金联创删除信息或终止金联创使用许可,您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六条 隐私条款

1、一些用户选项(例如您的隐私设置)会被存储,以便于在您从不同计算机或设备上登录时可使用这些选项。

2、金联创将不会在不通知的情况下透露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要求必须如此或者出于善意相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

3、金联创提醒您如果您直接通过金联创将个人的可识别信息或其他敏感数据透露给他人,这些信息可能会被接收人收集和使用。您通过金联创发出的任何有关您或您家人的个人信息时应十分谨慎。金联创并不控制或赞同通过金联创交换得到的内容、信息或资料,所以金联创明确声明对任何有关金联创的责任以及任何您使用金联创而产生的诉讼不负责任。

4、金联创提醒您查阅从金联创链接到各网站的隐私声明,以便了解那些网站如何收集、使用和共享您的信息。金联创不对金联创网站以外的网站的隐私声明或其他内容负责。

第七条 第三方服务说明

您了解并确认金联创中可能包含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金联创只是为了您的便利而提供该功能模块。您如需使用此等服务,应另行与第三方服务提供方达成服务协议,支付相应费用并承担可能的风险。金联创对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金联创拥有本协议所规定的金联创的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与金联创有关的各种文档资料。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金联创保留。

2、金联创,www.315i.com,及相关的金联创标识均属于金联创的知识产权,并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地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

3、未经金联创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第九条 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金联创有权在不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您使用金联创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终止之后,您需立即停止使用金联创,并在三(3)日之内销毁全部与金联创有关的文档或由金联创提供的相关介质副本。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能当然的被认为免除您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付款义务。

第十条 免责及责任的限制与排除

1、金联创不就电讯系统或互联网的中断或无法运作、技术故障、计算机错误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或其它在金联创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而产生的其他任何性质的破坏而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2、金联创不保证金联创在操作上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不保证金联创会纠正金联创的所有缺陷,亦不保证金联创能满足您的所有要求。

3、如因金联创原因,造成金联创不正常中断或其它技术故障,则您同意所获唯一赔偿为不超过本协议项下金联创已收取的相关软件使用许可费总额。

4、在所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一方均无须就数据的丢失和/或损坏及任何间接的、附带的、特殊的、后果性的损失向另一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损失的利润、业务的中断、商业信息的丢失、商誉损失或其它经济损失)。

5、如果您对金联创的任何部分或本协议条款的任何部分不满意,您唯一的和全部的解决方案就是停止继续使用金联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黑客攻击或政府管制或网络通讯瘫痪等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见的事件,双方均确认此属不可抗力;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对影响履行本协议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免除履行本协议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十二条 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遇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金联创服务器托管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协议的转让

除非取得金联创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协议构成您和金联创间就使用金联创的完整的协议,并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4、金联创于您发生过失或违约行为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的弃权。

5、金联创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您要继续使用金联创就有必要对最新的《金联创软件使用许可协议》进行仔细阅读和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为准。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您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金联创终止您对金联创的使用,并自行删除金联创。如果您继续使用金联创,则视为您接受本协议的变动。